之前襲胸10秒內王八蛋,法官判他無罪
現在另一個強行被舌吻5秒內的混蛋也被判無罪。

只因為犯罪的侵犯時間還不夠長?
不然你覺得一個人的舌頭應該在你的嘴裡多久,才構成犯罪?
不然你認為一個人的手應該在你的胸部抓多久,才該被制裁?

我真的不懂法律究竟是在保護誰
如果說今天是法官的家人、朋友、小孩被這麼對待
我希望這些站在法律上端的人
一樣會維持你們今天的判決

如果法律只是依據法律死的條文來下判斷
而不需要考量社會風俗與社會大眾的感覺
那麼這些花了大筆資源與人力培養出來的高知識優秀人員們
你們的世界就真的只剩下死板的條文而沒有常識了嗎


我不懂,真的不懂。


很想當面問問會下這種判決的法官
如果今天突然有個人把舌頭伸進你的嘴裡,只要攪個二秒就好
你會不賞他一巴掌,或是覺得噁心被侵犯的
你他媽的我的名字讓你倒過來寫。





如果說法律真的保證這些無視於被侵犯人的自主意願還辨解的人,
那麼,我們還能期待還要這些高素養的專業人員們
會為人民做些什麼呢?


我不敢期待。


你這個王八蛋記得一定要給判你舌吻無罪的女法官一個短於5秒的喇舌感謝之吻



Ps.當然,我相信大部份的專業人員還是很有素養的
只是這麼白癡的事情,不應該開先例吧
這種道理,就連小學生都懂耶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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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essie694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