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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多人都病了,病很久了。
做錯事了,只要沒判死刑,
即使是無期,只要表現良好
在幾十年之後乃可出獄
無論犯行大或小,他們做錯事,
都還有人會高聲幫他們說:
人權!!
那些被傷害的,失去安穩的,甚至是生命的。
什麼人權,他們連活下去
好好長大或是繼續生活的機會
都沒有。
不管東西方的的神都會說,
要寬恕,要放下,要原諒。
那到底要賠上多少,才會換來浪子回頭的一句:
我知道錯了 ??
你敢殺人,那你還有什麼好怕的?
不就是殺個人而已。
換你被殺也沒什麼大不了的吧!!
不管你做過什麼
最後這個什麼
也應該要回來你身上的,
不是嗎
從小老師跟神明都教我們說
善有善報惡有惡報
那善的沒好報惡的卻沒惡報
這是哪門子的報?!
燙死一個小孩不會被判死刑
殺死一個少女不會被判死型
欺負弱女子也只會被關十年
還是做錯事其實沒關係?
謝安真說叫姐姐叫姐姐,你怎麼不去死一死
我看你們這些做壞事的人,才真的該去死吧!!
而縱容輕忽的人,也該陪葬。
有人要幫忙挖個大洞
把他們推進去活埋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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